经审查,我局依法受理申请人高忠春变更医疗机构负责人的申请,根据《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要求,现将变更医疗机构负责人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类 别:村卫生室
级 别:未定级
名 称:文山市马塘镇干塘子村委会卫生室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
观察床:3张
法人:陈明道
原负责人:何叶欣
变更负责人:张友彪
地点:文山市马塘镇干塘子自然村
审查情况:经审核高忠春向我局提交变更医疗机构负责人备案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13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电话:2612173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