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个人(单位)向我局提交中医诊所备案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根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我局同意予以备案,并按《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将诊所基本信息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天(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22日)请社会各界查询,予以监督。(电话:0876-2612173)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备案编号 |
负责人 |
诊疗 科目 |
所有制形式 |
经营 性质 |
备案 时间 |
1 |
文山金顺堂中医诊所 |
文山市卧龙街道高登社区御兴园B区E2-02、0 3号 |
PDY60092053260117D2182 |
李丽 |
中医科 |
私人 |
营利性 |
2021年11月29日 |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