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发钱啦!发钱啦!文山市共发放老年人福利补贴867万元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9日     点击:    
[字体: ]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文山市积极推动老年社会福利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在省州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标准的基础上,印发了文山市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政策,并不断加大宣传,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做到不漏一人,全民保障。

一是高龄津贴发放积极推行“同城同待遇”、“同乡同待遇”,凡具有文山市户口、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老人津贴。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按照老人户口所在地,实行属地化管理,具体如下:80一89周岁,50元/月·人;90一99周岁,200元/月·人;100周岁以上,1000元/月·人。2023年,文山市共计发放高龄津贴107485人次(其中:80-89岁93613人次,90-99岁13543人次,百岁329人次)共7722850元。

二是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需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发放标准:按50元/人/月。2023年,文山市共计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19040人次,共95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