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文山市植保植检站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5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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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文山市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企业数字证书进行报名后(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JTCB-2023-07-11;

项目名称:文山市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20000.00元;

最高限价:1020000.0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1、开展红火蚁智能化统防统治0.3万亩次,主要采购0.1%茚虫威杀蚁饵剂、0.015%多杀霉素杀蚁饵剂两种;

  1. 水稻统防用药:(1)6%阿维茚虫威微乳剂:1200千克;(2)100亿孢子/毫升短稳杆菌悬浮剂:1500千克;(3)80%烯啶虫胺吡蚜酮水分散粒剂:300千克;(4)325g/L苯甲嘧菌酯悬浮剂:600千克;

    3.玉米统防用药:11.8%甲维·虫螨腈悬浮剂:1000千克;(详见本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招标范围:组织实施水稻、玉米等重大病虫害和红火蚁重大疫情监测预警,完成3万亩次水稻、2万亩次玉米统防统治,完成0.3万亩次红火蚁疫情防控,确保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以上,有效遏制重大病虫害暴发成灾,降低病虫害危害损失。

    实施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项目地点:文山市17个乡镇(街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验资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至今(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税证明及2022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由资格审查人员在评标活动开始前进行查询,存在不良记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需提供所使用的药剂具有厂家盖章的有效期内的“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标准证),红火蚁防控用药登记防治对象为红火蚁。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授权代理人等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无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情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17:30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文山州”,进入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电子采购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登记获得企业数字证书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专栏或电话咨询0876-215288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404。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该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供应商)应当采用网上远程解密方式参与投标。代理机构通过远程在线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下达远程解密命令30分钟)内,使用对本项目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数字证书完成本单位所有投标文件解密操作。如若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致使其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投标视为无效。

2.本项目开标系统操作流程可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交易指引”栏目内下载。若远程解密过程中出现网络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的,请及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或技术支持人员。

3.供应商同时投多个标段(若分标段时)的,网上报名必须分标段报名,电子投标文件也必须分标段编制及提交,保证金也必须按照不同标段的账户提交,若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

4.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含招标公告、变更公告、补遗公告、延期公告、终止公告、中标公告等)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保证金: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的及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落实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发改法规【2023】30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入,不可多转、少转或多笔转入)。

5.1保证金缴纳方式: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已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网址:https://ggzy.yn.gov.cn/)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网址:https://ggzy.yn.gov.cn/)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3)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 注:采用保证保险的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网址:https://ggzy.yn.gov.cn/),按照网页提示要求完成投保操作。

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账户名称: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卧龙支行

账号:118040100100016873000819

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提交到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确保开标前能按时到账;转账之前供应商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或者通过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文山州”完成电子保函服务在线申请,由相关金融服务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具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且未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确认绑定成功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项目。

3、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用途。

4、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申请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4.1 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 【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申请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 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4.2 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申请人交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 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4.3 申请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5、保证金退还

5.1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5.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代理公司上传到系内备案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5.3 流标、废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 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5.4 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 3 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山市植保植检站

地 址:文山市沙坝北路100号

联系方式:0876-3058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文山靖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高登路126号二楼

联系方式:0871-2813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靖瑶 秦源 王琳

电 话:13887669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