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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民医院肾病学科透析耗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文山市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4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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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文山市人民医院肾病学科透析耗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文山州)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CDWS-2023-03-1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2621JH202300193;

项目名称:文山市人民医院肾病学科透析耗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1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万元;

采购需求:配送肾病学科使用的所有透析类耗材,包含高值耗材和低值耗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1年,投标人中标后,如果不能满足医院需求,医院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在医院配合下撤除相关软件和设备,医院不承担投标人相关损失。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者经销商;

3.2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符合本项目产品销售准许);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公司可以提供相应说明);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第三方出具的信用报告和审计报告为依据。投标人应提供近2年(2020-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2年,则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对以上内容进行承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以上内容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以上记录,则其投标无效);

3.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9投标单位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投标单位法人或负责人与其它投标单位负责人为直系亲属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向本项目同一个标提出投标申请。不得同时投标还包括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4日至2023年03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截止时间到2023年03月30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文山州;

方式: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文山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含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未按要求办理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该项目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云南省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州政务局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

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以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卧龙支行

账 号:118040100100016873000725

联系电话:0876-6399788

  1.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15时00 分前交到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在系统进行确认,确保投标时已按时到账。

  2. 货款支付方式:按实际供货量结算,要求系统做到日清月结统计,货款支付时为压六付一(即:正常供货后第7个月一次性支付第1个月的货款,第8个月一次性支付第2个月的货款,以此类推);

  3. 交货期:合同签订10个日历天;

  4. 交货地点:文山市人民医院(招标人指定);

  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文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文山市凤凰路31号

联系方式:孟老师0876-2193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云南春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卧龙街道凤凰路1号华宇卧龙府1幢1层1-110号

联系方式:13887696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 话:13887696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