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尸体解剖室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6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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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文山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尸体解剖室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文山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尸体解剖室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C5326002022203340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67.285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67.285万元;

6.采购需求:解剖中心设备及系统的配套安装工程,法医解剖中心室装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

7.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交付使用;

8.服务要求:中标人应提供不少于一年的免费保修期,免费保修期内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接用户单位维修通知(含电话)后到场时间不超过6小时。(如不能按时到场,采购人有权请有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运行的,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保修期从所有产品施工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合格签字之日或采购人投入使用日算起;

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资金来源:财政预算;

1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1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07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07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法:登录信用中国官网,点击标题栏“信用服务”后进入子版块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方法: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选择企业信用信息,输入公司名称后进入公司界面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并加盖公司公章);

注:网站截图中不得出现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标准,产品生产厂家及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07月07日08时30分至2022年07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

3.获取方式:网络获取

3.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他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方式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3.提交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

3.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3.2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响应文件的电子光盘,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电子光盘),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3.3供应商须同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含电子光盘)电子光盘与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只递交电子光盘或只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7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一(云南省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州政务局4楼)

注:该项目因为需要进行二次谈判,请供应商务必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会现场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谈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缴纳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确认到账时间为准。

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2日15时00分前(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放弃参与此次谈判活动)

户 名: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卧龙支行

银行账号:118040100100016873000550

咨询电话:民丰银行:0876-8882062

注:供应商应把缴纳保证金凭证编制在响应文件中供查验。

2.保证金缴纳与退还注意事项

2.1投标人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2.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投标项目、所投标段名称,并注明联系人电话,以便核查,缴纳和退还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

2.3保证金缴纳形式:

(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3)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

注:采用保证保险的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或云南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平台官网(www.ynzhuopu.com),按照网页提示要求完成投保操作。

2.4投标人将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2.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核验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至交易中心核验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核验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7因工商注册名称变更造成退款单位与交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单位应当提供由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及变更后企业的退还申请,经交易中心审核后,按程序办理退款。

2.8以货币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本金和托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2.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不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4)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请各投标企业提供一份银行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作为主件装入投标文件,以便于按时将收取的保证金退还投标单位。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注意查阅,以获取最新信息,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山市公安局

地 址:文山市腾龙北路梧桐上河居西南侧

联系方式:0876-6923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

联系方式:0876-2668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76-266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