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信息来源: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1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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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统计局
文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市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市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市总人口(常住人口)为623772人。与2010年的481504人相比,增加142268人,增长29.50%,年平均增长率为2.62%,比2000年到201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15%上升1.47个百分点。

17个乡镇(街道)中,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有3个,在2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有5个,在1万人至2万人之间的有4个,少于1万人的有5个。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合计人口占全市总人口比重为61.96%。


表 各乡镇(街道)人口
单位:人、%

人口数

2020年

2010年

文山市

623772

100%

100%

开化街道

123099

19.73%

开化镇:

45.96%

卧龙街道

139055

22.29%

新平街道

124353

19.94%

古木镇

28494

4.57%

4.62%

平坝镇

22122

3.55%

6.46%

马塘镇

32894

5.27%

7.17%

德厚镇

33036

5.30%

6.88%

小街镇

13554

2.17%

4.61%

薄竹镇

24742

3.97%

5.67%

追栗街镇

9211

1.48%

2.04%

东山彝族乡

9225

1.48%

1.96%

柳井彝族乡

11119

1.78%

2.57%

新街乡

8289

1.33%

2.31%

喜古乡

9261

1.48%

1.94%

坝心彝族乡

4524

0.73%

1.10%

秉烈彝族乡

19978

3.20%

4.13%

红甸回族乡

10816

1.73%

2.56%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181935户,集体户11038户,家庭户人口为564751人,集体户人口为5902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3.55人减少0.45人。

三、民族人口

全市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22172人,占总人口的51.65%;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01600人,占总人口的48.35%。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17344人,占总人口的50.87%;女性人口为306428人,占总人口的49.1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56,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81减少2.25。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35618人,占总人口的21.74%;15-59岁人口为409682人,占总人口的65.68%;60岁及以上人口为78472人,占总人口的12.5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4600人,占总人口的8.7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9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0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1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61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333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501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382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695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762人增加为13360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044人增加为1362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7312人增加为2786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7207人减少为31575人。

全市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532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168人,文盲率由4.60%下降为4.06%,下降0.54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24760人,占总人口的68.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99012人,占总人口的31.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80589人,乡村人口减少38321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7.39个百分点。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0-15岁人口为145737人,16-59岁人口为399563人。

6.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8.2012年文山市正式撤销开化镇,成立开化、卧龙、新平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