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文山市第三届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次会议第1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8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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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和社会法制委:

你在文山市第三届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统一提供农村住房建筑图纸,引导形成地方建筑特色的建议》第13号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目前农村建房存在问题

(一)农房风貌建设体系不完善

近年来,随着农村生活水平提高,农民改造居住环境愿望迫切,大量传统农房建筑遭到拆除、翻建,取而代之的是一些欧式、简约式、混合式不土不洋的农村房屋,缺乏地域文化特色,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虽然针对农房建设改造提供了农房建设的相关民族风貌的建房图纸,但农户接受程度不高,故而按照自己的意愿想法自行修建,在修建过程中普遍使用罗马柱等欧式建筑特点材料,在一定程度上迫使乡村的生命力和归属感渐渐消失,影响了村庄整体风貌。

(二)农房风貌建设配套政策不完善

目前,农房建设主要管控建筑占地面积和层高,而对建房风格和外立面装饰缺乏相关手段进行管控,农房建设管理方式粗放,质量提升和规模扩大不同步。保护传统村落风貌及自然田园景观、历史文化建筑及传统民居方面,没有具体的保护规划或政策。

(三)农房建设队伍不完善

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队伍和技术力量不强,规划人员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空间体系的能力还需加强,乡镇工作任务重,规划建设人员往往是身兼数职,不能完全投入在自身职能职责上,相关设计人员在农村房屋建设设计环节的水平有待提高,农村泥、木工匠技术水平不高,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对策

通过结合美丽宜居示范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历史文化挖掘,提高民居的识别性和特征性,完善民居风貌建设相关配套政策,打造美丽乡村升级,建设好山水田园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一)强化村庄规划设计和民居设计

以“多规合一”、“美丽宜居示范村”、“历史文化古镇、村落、街区保护规划”等试点建设为契机,深度挖掘民居建设可改进部分,从各个民族文脉解析村落分布划分各种建筑风貌群,培育独立自主且相互关联的村落建筑风貌体系,全面的丰富文山民居建设理念和经验,明确定位民居建筑风貌,实现更深层次的农村民居建设风貌的形成及良性发展。

(二)抓好民居设计工作

按照满足基本功能、突出地域地貌特色、整体美观、注重经济可行、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等,组织专家对现有民居设计通用图集进行筛选评估。同时,通过收集群众喜欢的已建房屋图纸,组织设计单位,结合地域地貌和文化特色,征求农民群众意见,多渠道完善提升民居设计通用图集。

(三)推进优秀民居图集落地推广

结合“美丽宜居示范村”、“特色小镇”“历史文化名镇、街区”等,积极推进优秀民居图集落地推广。通过选择部分类型不同、地域不同的村庄进行试点建设,对试点村庄进行“一村一设计”,挖掘出一批具有民族特色、广大群众欢迎、认可的民居,建设一批规划设计一流、质量一流、风貌特色一流、生活环境一流的民居改造建设示范村。

(四)加强完善民居风貌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

一是目前农房建设管理比较粗放,需进一步提升农房建设管理精细度,制定出台农房建设管理办法,探索农房建设需带建设方案进行审批的方式,强化乡镇规划、建设中心相关人员和建房技术服务,定期对民房建设进行监督指导。二是建立健全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及人员保障,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力量。加强对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规划建设人员的培训,提升乡镇、村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农村泥、瓦、木工匠管理并加强培训,建立农村建筑工匠持证上岗制度。三是制定鼓励村民使用民居设计通用图集的配套政策,加强试点建设资金和用地指标保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民居设计建设推广工作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深入基层、农村大力普及民居设计知识,引导广大村民不断更新观念,建设美丽家园。

感谢您对文山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关注城市建设,多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0日        

(联系人:张敦景 联系电话:2137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