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协文山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

文市政函〔2020〕26号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7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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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民建文山州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视文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建议》已交文山市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国家和省、州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文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对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及时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文山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文山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将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积极组织有关业务人员参加了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第一期)(第二期)业务培训,并积极聘请省级专家到文山市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专题培训。目前,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按照有关程序开展公开招标工作。

二、下步工作措施

待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论证完善,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按规定报批,文山市将严格执行规划管控。

(一)构建严格的规划实施监督体系。强化规划权威性,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坚持下级国土空间规划服从上级国土空间规划,有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服从和服务于总体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因国家和省重大战略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规划的,须经原规划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按法定程序进行修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杜绝换一届党委和政府改一次规划的现象发生。

(二)严格规划审批程序。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审查备案制度。精简规划审批内容,管什么就批什么,大幅缩减审批时间。相关专项规划在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加强与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及“一张图”的核对,批复后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定期评估制度,结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规划定期评估结果,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

(三)构建适用的技术标准体系。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把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刚性管控要求、公共利益保障措施、历史文化保护、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技术标准,通过地方性技术标准固定下来,作为国土空间规划面向实施、面向管理的依据。按照州级制定出台村庄规划导则、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程,修订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历史文化街区设计导则、建筑风貌设计导则、规划管理信息化入库标准等技术标准文件严格实施。

(四)加强公众参与和宣传培训。坚持“开门编规划”,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作用,加强咨询论证;建立多方协商,共谋、共建、共治的公众参与模式。加强宣传、培训,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贯彻宣讲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计划,通过市内主流媒体,适时宣传规划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进展和重要成果,增加规划工作的透明度,争取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感谢你们对文山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红云2140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