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民建文山州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文山城区犬类管理的建议》(第239号)交由文山市人民政府办理,现答复如下:
文山市2018年10月29日出台的《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因未征求群众意见,不科学、不合理,发布后未执行,现已撤消。文山市高度重视犬类管理工作,2022年1月27日,由文山市检察院组织召开推进文山城区规范文明养犬公益诉讼听证会提出:一是允许养犬,但是要规范管理。二是加快人大立法步伐,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三是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强化执法力度,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形象。在听取各界代表及相关部门对在文山城区规范文明养犬的意见建议后,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5月组织市文明办、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城乡综合执法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卧龙街道、开化街道、新平街道征求意见和建议。目前文山市正在对犬类管理进行调查研究,待研究成果出来后及时制定符合市情的管理制度公开发布。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