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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完善文山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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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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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落实中央和省、州机构改革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加强、优化、统筹全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文政办发〔2021〕52号)、《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文市政办发〔2021〕106号)要求,结合《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山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文市政办发〔2019〕118号)和我市机构改革实际,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修改完善文山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并设立总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及总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主 任 总指挥长:王树忠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主任 常务副总指挥长:柏崇卫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 副总指挥长:王 波 市委常委、副市长

姚 磊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祥飚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邓月文      副市长

蒋超跃      副市长

程 伟        副市长

金 梅        副市长

郭 波        副市长

李爱民      副市长

韩 瑞        市人武部部长

刘 祥        市政府办主任

许昌发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松        市水务局局长

宋 海        市应急局局长

吴新喜      市林草局局长

成 员:严亚楠 市政府办副主任

曾 专       市政府办副主任

李春全      市政府办副主任

               市政府办副主任

刘顺瑜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向 涛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运尧      市工信商务局局长

杨光耀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雷 斌        市科技局局长

蒋周伟      市民宗局局长

刘 浚        市公安局副局长

邓红英      市民政局局长

刘 芳        市司法局局长

李 婵        市财政局局长

雷 涛        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局长

邱昌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雷 玲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 耀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庆刚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应斌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谭家昆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高兰芳      市审计局局长

吴 俊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跃        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局长

刘 艳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黄一珊      市气象局局长

罗锡勇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尤正敏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伍金云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江航君      武警文山支队执勤一大队机动中队队长

廖 磊         武警文山中队队长

王艺霖     团市委书记

余绍毅      市红十字会专职副监事长

张朝慧      市科协主席

陈跃辉      云南电力文山市分公司总经理

周山林      电信文山市分公司总经理

李 然        移动文山市分公司总经理

邹孟怡      联通文山市分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长

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作为文山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机构,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市自然灾害综合减灾救灾工作,分析全市自然灾害形势,研究解决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履行市重大自然灾害指挥部职责;按规定协调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消防救援队伍参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应急局,由宋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新喜、王松、许昌发和刘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督促落实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部署,承办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衔接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州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统筹向各专项指挥部和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传达部署并督促落实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州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自然灾害综合减灾救灾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负责灾情收集汇总和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组织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开展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减灾委办公室职责。

在市应急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设立抗震救灾前方指挥部、森林防灭火前方指挥部、防汛抗旱前方指挥部;在市自然资源局设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二、各专项前方指挥部和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各专项前方指挥部和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作为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应对自然灾害的专门日常办事机构,承担相应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各专项前方指挥部、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按照职责开展自然灾害先期处置工作;负责落实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州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州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执行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指令。

(一)市抗震救灾前方指挥部

前方指挥长:柏崇卫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前方常务副指挥长:严亚楠 市政府办副主任

宋 海       市应急局局长

前方副指挥长:邱昌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尤正敏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指挥部成员:张炳德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梁 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皮 东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高辉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寿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董彦玮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 星       市应急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工信商务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局、民族宗教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林草局、统计局、政府新闻办、团市委、红十字会、供销社、气象局、电力文山市分公司、消防大队、外办、市融媒体中心。

主要职责:市抗震救灾前方指挥部在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市防震减灾、恢复重建有关工作;配合做好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开展较大及以下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震情监测、地震趋势研判会商工作;组织灾害调查评估;提出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及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抗震救灾前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应急局,宋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杨寿品同志、市应急局刘星同志担任,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前方指挥部

前方指挥长:蒋跃超 副市长

前方常务副指挥长: 市政府办副主任

吴新喜      市林草局局长

前方副指挥长:秦建红 市林草局副局长

刘 星       市应急局副局长

尤正敏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工信商务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局、民族宗教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林草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分局、红旗林场、政府新闻办、气象局、消防大队、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前方指挥部在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配合做好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开展较大及以下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研判火情趋势;提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及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前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林草局,吴新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市防汛抗旱前方指挥部

前方指挥长:蒋跃超 副市长

前方常务副指挥长: 市政府办副主任

王 松       市水务局局长

前方副指挥长:陈达国 市水务局副局长

刘 星       市应急局副局长

杨寿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左 伟       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工信商务局、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审计局、市融媒体中心、林草局、政府新闻办、气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烟草分公司、电力文山市分公司、中国电信文山市分公司、中国移动文山市分公司、中国联通文山市分公司。

主要职责:市防汛抗旱前方指挥部在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市防汛抗旱有关工作,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各项责任制度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和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级防汛抗旱机构,落实各级防汛责任人;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制定洪水调度方案和抗旱工作预案,按照州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开展调度;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工作检查、排查、督查,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会商并以灾委会(总指挥部)名义发布预警;配合做好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强降水防范工作、溪河洪水防御工作、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水库安全度汛工作、集镇农村防洪工作、城市防洪和排涝工作;承担旱情汛情预警工作;提出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及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防汛抗旱前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务局,王松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四)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邓月文 副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李春全 市政府办副主任

许昌发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指挥长:陈高辉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寿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工信商务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市融媒体中心、林草局、政府新闻办、气象局、电力文山市分公司、消防大队。

主要职责: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在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配合做好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提出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及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自然资源局,许昌发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各专项前方指挥部和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由各专项前方指挥部和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明确,报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各专项前方指挥部和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递补并报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专项前方指挥部和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该文件自下文之日起,《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山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文市政办发〔2019〕118号)自动失效。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