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推进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 索引号532601-20231123-2183
  • 文号文市政办发〔2023​〕183号
  • 来源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2023年11月24日
索引号 532601-20231123-218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文山市推进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市推进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2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深化推进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政办发〔2023〕6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打造世界三七之都、绿色铝创新发展示范基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目标定位,聚焦绿色铝、三七、现代农业、文旅康养四大重点产业质量难点,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到2025年,全市经济社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96%,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5%以上,工程质量抽查合格率不断提高,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品牌建设取得较大进展,质量基础设施更加高效,质量强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民生消费产品质量水平

1.保障特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统筹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示范引领我市农业全面绿色转型。推广绿色农产品认证,围绕“糖、茶、果、菜”等主要农产品,在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领域广泛开展绿色、有机认证,提高绿色农产品供给比重及附加值。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推广化肥农药减量、有机肥替代、绿色中央循环、土壤污染防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积极申报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奶牛产业绿色化发展,发挥乳品龙头企业带头作用,推动乳品企业现代化发展。深入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及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着力提高农产品绿色化、有机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和评估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开展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2.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建立最严格的覆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管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销售、售后等全过程台账管理制度,严防脱冷变质的冷藏冷冻食品流入市场。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1.7批次/千人任务,推广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动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100%上线国家平台。争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加快药品、化妆品标准提升及工艺技术改造,支持有条件的生物医药企业提供可靠可信的评价、认证、检测等技术服务,完善药品、化妆品追溯体系;落实药品全过程安全保障措施,全面提升药物质量水平;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实施农村药品协管员管理制度和零售药店分级管理制度,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信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3.扩大优质消费品供给。实施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以满足和适应消费升级需求为核心,加快促进特色消费品制造业创新升级。引导市内企业积极利用物联网、引进先进生产线等方式,提升创新能力,促进企业升级。突出民族服饰、民族工艺品、旅游伴手礼等特色消费品产业,制定完善产品标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融合流行时尚和民族特色,培育一批文化底蕴深厚、民族特色鲜明、市场占有率高、附加值高的特色消费品牌。〔牵头单位:市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4.增强特殊消费品安全性适配性。围绕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消费品发展需求,提高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消费品安全要求、功能适配、使用便利程度,推动终端产品适老化改造。扎实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提升校服、玩具、文具和婴童用居家防护、运动防护、助行骑乘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对防疫用品和应急物资的质量监管,提高药品、疫苗、口罩、消毒液、防护服及帐篷、被服等产品的质量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

5.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完善建筑工程设计审查论证机制和设计方案审查论证机制,推进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节能、无障碍、适老化性能。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持续加大绿色建材、抗震建筑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加强先进建造技术研发应用,建立健全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咨询服务标准体系,推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论证,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和专业化服务。〔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二)提高重点产业发展质量水平

6.扩大高质量基础件通用件供给。深入实施产业基础质量提升工程,推动绿色能源、新型材料、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现代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质量攻关、技术研发,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定。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性因素进行深入分析,改进提升质量水平,提升产品的一致性、稳定性。鼓励我市企业围绕重点产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技术研发等方面,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开展产学研合作,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产业发展短板,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强化技术创新引领,推动产业结构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牵头单位:市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7.提高新材料质量竞争能力。实施新材料标准领航行动和计量测试能力提升工程,以提高供给侧产品制造能力为抓手,围绕先进金属材料、新型化工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前沿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五大特色领域,积极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着力推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规模化发展,将新材料产业培育成为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牵头单位:市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8.加快推进装备制造创新发展。落实国家工业强基础工程,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结构优化升级为主线,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技术改造质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高效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促进装备产业向集群化、信息化、服务个性化和产品高新技术化发展,全面提高装备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配套完善、布局合理的装备制造产业体系。用足用好上级现有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国家、省、州专项资金和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加强与一流企业、院校、科研机构合作,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深度研发新材料,开发高端产品。落实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保障重大设备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牵头单位:市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推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9.提升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鼓励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基于用户交互信息的大数据应用,发展质量控制与全产业链追溯、个性化定制、产品差异化创新、线上销售和服务等新模式,提高生产管控集成、柔性制造和敏捷服务能力。鼓励尝试5G、千兆光纤网络、IPv6、时间敏感网络(TSN)、软件定义网络(SDN)等新型网络技术在各行业领域深度应用。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提高工业企业数据安全。(牵头单位:市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

10.加强新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围绕提质增效、绿色降碳、安全生产三大主题,聚焦制造业关键生产过程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制造,积极探索新技术与产业发展融合。围绕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推广,培育产业链数字化转型示范或产业聚集区共享协同应用示范。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智能制造、5G智慧工厂试点示范,建设一批智能工厂(车间),加快带动行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在重点行业积极培育制造业全业务数字化标杆,探索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调、智能化生产、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新业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11.提升平台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推动传统商贸数字化转型,加强数字商务市场主体培育,支持直播电商、虚拟产业园建设等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一批数字商务龙头企业、直播电商产业基地、电子商务孵化众创空间等产业载体。积极推进“数商兴农”行动,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开发培育适合电子商务销售的特色农产品。积极参加网上年货节、农民丰收节、“云品乐购专区”等活动,借力“云品出滇”“文品出山”,促进特色产品销售。完善商品及服务质量管理、广告管理、价格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保护等机制。(牵头单位:市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

(四)持续提升服务品质

12.引导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发展结合城市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和活力街区,创新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鼓励养老、育幼、家政、物业等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广泛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贯彻落实《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有效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推动滇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以传统滇菜、民族特色菜肴和特色小吃等为突破口,大力发展预制菜产业,推广“中央厨房+服务配送”新模式,推进餐饮服务等级评定,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家居服务市场监管,推行标准化家装设计、家装服务。持续统筹推进邮政快递业过度包装和随意包装治理工作,提升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水平。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推进“快递进村”,提升“最后一公里”投递服务能力。推进“旅游+”“+旅游”,因地制宜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打造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红色旅游等精品旅游项目,纵深推进“旅游革命”,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和游客满意度监测。〔牵头单位:市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州邮政管理局文山管理部,各乡镇(街道)〕

13.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与产业链融合发展。持续加大财政金融支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冷链物流、绿色货运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加快绿色铝、三七中医药、特色农产品等特色产品的现代物流服务、商务服务等体系建设,推动物流网络化一体化发展。统筹用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冷链物流投资奖补等政策,持续补齐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培育一批冷链物流骨干企业。加快智能标准生产、技术研发转化、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技能培训设施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强专利、商标的申请、运用和保护服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州邮政管理局文山管理部,各乡镇(街道)〕

14.提公共服务质量效能。加强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和整改提升,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公共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促进城乡居民生活便利化、品质化。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实施特困人员养老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和普惠托育服务提升工程。发展社区和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打造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基层医养结合机构。建立完善医疗质控体系网络,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结合医疗乱象专项整治等各项行动,依法严肃查处非法医疗美容、无证行医行为。督促水、电、气等公用事业企业公开服务内容、流程和资费标准,严格执行公示内容。〔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五)激发质量创新活力

15.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强化科技创新推动质量提升的战略支撑作用,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支持企业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和支持协同研发、资源共享和成果推广应用。支持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转化运用效益。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发展智能、绿色和服务型制造,提升产品质量、技术和工艺水平。鼓励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推动质量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和实现产业化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信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16.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水平。充分发挥重点龙头企业作用,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科技领军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重点产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加快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产业链上下协同创新和质量管理联动,积极应用食品农产品追溯码、物品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水平。面向中小企业普及先进质量知识及方法,提升企业全员全过程质量意识和素质,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17.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集成应用,鼓励符合条件企业争创省级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质量标准实验室、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优化完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有机融合质量、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要素,重点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技术服务行动。引导企业运用云南省标准化信息传递服务平台,方便快捷获取标准信息服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

18.提升质量品牌影响力。认真组织开展中国品牌日活动,积极开展各类质量品牌申报创建工作,培育壮大文山品牌,鼓励我市企业申报“云南老字号”,促进“老字号”品牌传承创新发展,提升品牌质量。实施农业品牌建设和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培育农业品牌精品。加强工业质量标杆遴选,实施工业质量品牌提升重点项目,引导工业企业加大质量品牌投入。在绿色铝硅、生物医药、文旅康养等领域,加快培育发展一批知名品牌产品,实现品牌数量和质量的整体提升。培育家政服务行业品牌。加强品牌宣传推介,积极参加中国品牌日、南博会、农博会等宣传展示活动,树立产品、工程和服务的高质量品牌形象。鼓励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分级制度,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牵头单位:市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19.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和培养一批质量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支持符合条件的质量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积极组织申报“兴滇英才”、“兴文英才”计划培育专项。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围绕旅游、家政、养老、康养、医疗护理、工程建设等领域,加强从业人员质量管理能力和技能培训。加强宣传教育,把质量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管理的各个方面,不断增强师生的质量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质量管理创新等群众性质量活动,组织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保障支持。加强财政支持,将质量提升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对质量基础建设、质量提升行动、质量激励扶持、质量工作宣传的保障支持力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企业质量提升活动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支出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认真落实国家、省质量统计检测有关要求,做好质量统计年报。鼓励企业运用保险手段强化产品质量保障、服务承诺兑现和消费争议解决。(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落实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和质量追溯体系,推动企业实施质量和服务承诺,严格履行缺陷产品召回、质量担保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义务。开展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工程建设、旅游市场等领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围绕社会热点和群众关注焦点,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和行政执法力度。推行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局)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企业及其负责人质量责任,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运用。推动企业实施质量和服务承诺及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严格履行缺陷产品召回、质量担保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义务。鼓励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鼓励企业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和团体标准“领先者”行动,广泛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质量强市办(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质量工作考核,实行“季度报、半年分析、年总结评估”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牵头单位:质量强市办;责任单位:市工信商务局、市国资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质量水平。积极培育先进典型,鼓励符合条件的园区积极申报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广泛宣传和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组织积极申报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常态化开展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推广活动。加强质量提升成效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好“质量月”等群众性质量活动,营造人人关心、参与、推动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融媒体中心)

附件:重要指标年度计划



附件

重要指标年度计划

序号

指标

现状

(2022年度)

2023—2025年度目标细化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1

制造业产品合格率

93.73%

94.0%

95.0%

96.0%

2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合格率

97.6%

97.8%

97.9%

98.0%

3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98.1%

98.2%

98.4%

98.5%

4

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

81.55%

85.0%

90.0%

100%




政策解读材料链接: 【图文解读】《文山市推进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