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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检查

信息来源: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9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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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9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对我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组在听取市民族宗教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后,先后深入追栗街镇丫呼寨村、文山市民主政府纪念馆、文山实验小学城南校区、文山市人民医院实地查看。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已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主体的良好工作格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体有序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于今年8月通过省级检查验收,成绩喜人。


 

针对下步工作,检查组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市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松懈思想,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全力维护和谐稳定,保障好各族群众合法利益,促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营造创建氛围。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契机,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全力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氛围,同时,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把党的民族理论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范围,民族法律法规学习列入普法内容,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认识,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责任感、使命感。

三是进一步提升示范引领作用。为向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迈进,每一个示范点都要围绕自己的主题进行提升打造,突出主线,大力弘扬新时代“西畴精神”,坚定不移地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始终,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领作用,使创建工作真正达到全面深入持久要求,不断形成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成面的示范创建格局。

四是进一步整合力量资源。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平安创建等工作统筹起来,切实解决因各类创建导致加重基层负担、“见子打子”、形式主义、“两张皮”、重复投入等问题。同时,将创建工作列入各级各部门重点工作计划,按照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的原则开展创建工作,使全市创建工作沿着“党建引领、平安稳定、促进发展”这一轨道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