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报告

信息来源:文山市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9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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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26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云发〔2021〕24号)、《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转发<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发〔2021〕26号)的通知要求。文山市司法局起草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11月29日向71家市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征求意见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3条,采纳3条;12月14日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共收集意见建议13条,采纳意见建议12条,未采纳意见建议1条,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征求意见建议情况

11月29日通过办公自动化平台印发了《关于征求<文山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委组织部(含编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妇联、市工商联等71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征求了意见建议。截至12月15日,共收到意见建议3条,其中采纳意见建议3条,未采纳意见3条。

(一)采纳的意见建议

1.市委办提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纳入“八五”普法规划;

2.消防救援大队提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纳入“八五”普法规划;

3.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将第7页第9至10行“编排法治小品等群众(—9—)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形式,”修改为“编排法治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形式”。

(二)未采纳的意见建议

无未采纳意见建议

二、专家论证会意见建议情况

12月14日,组织市级相关部门专家17人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会上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论证,共提出意见建议13条,其中采纳12条,未采纳1条。

(一)采纳的意见建议

1.建议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八五”普法规划;

2.建议将《云南民族宗教事务条例》纳入“八五”普法规划;

3.建议增加“民族团结宗教和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表述;

4.建议增加“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表述;

5.建议将“高端稻谷”修改为“高端水果”;

6.建议增加执法培训相关内容;

7.建议将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名称以规范全称表述;

8.建议将“阳光法庭”的表述规范为“阳光司法巡回审判”表述;

9.建议将“第一文山”APP,“非常文山”微信公众号作为文山市普法平台;

10.建议确定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在公益广告中的占比;

11.建议规范“普法和送法下乡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表述;

12.建议斟酌执法人员轮训的周期。

(二)未采纳的意见建议

在依法治企的内容中增加普法宣传进商会的内容。

未采纳原因:此项内容与省、州级“八五”普法规划内容和提法不适应,不予采纳。





文山市普及法律常识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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