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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公众征求意见稿)

信息来源: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4日     作者: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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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面临形势

一、发展机遇

二、面临挑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十四五”期间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一节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促进更高质量就业

第二节 实现全民享有社会保障 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三节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第四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第五节 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六节 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

第七节 建立人社防贫减贫机制

第八节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 重点项目计划

第一节 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计划

一、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人才与公共就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第二节经费类项目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一节 加大财政对公共服务的投入

第二节 加强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第三节 强化规划实施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投资建设项目表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文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政发〔2019〕152号)、《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市政办发〔2021〕54号)的通知要求,编制《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本规划的规划期为2021-2025年,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十四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迈出重要步伐、取得显著成效、发展最为迅速的五年。五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扩大和稳定就业,大力推进创业带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二是社会保障制度运行平稳,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三是坚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人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四是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一步规范。五是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健全,收入分配秩序逐步规范。六是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七是基层公共服务条件明显改善,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对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今后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一节 发展基础

一、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稳定就业成效显著。面对空前的就业压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善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拓展就业服务领域和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三项机制,采取了投资拉动就业、政策稳定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培训提升就业、服务方便就业、分类扶持就业六大措施,全市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劳动者素质明显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明显增强,失业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就业局势继续保持稳定。“十三五”期间共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9户,日常工作检查均通过“双随机”系统进行抽查,有效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市场的有序发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6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0.2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2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17万人;发放创业贷款3.11亿元,扶持0.27万人实现自主创业,带动就业0.79万人。

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社会保障水平和能力明显提高。统筹城乡、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实现制度和法定人群全覆盖,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险对解决民生问题的保障作用,让最广大人民群众获得社会保障政策红利,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落地,生育保险与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有机整合,社会保险征管体制逐步理顺,跨制度、跨地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有序推进,社会保险统筹层次逐步提高,基金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43万人、1.09万人、22.5万人、1.5万人、3.90万人,基金累计结余分别达到0.2亿元、0.2亿元、2.63亿元、0亿元、0.02亿元(目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实行省级统筹,工伤保险也准备实行省级统筹,实行省级统筹后,基金全部上解省级,本级财政专户只预留两个月基本支出),参保总人次比“十二五”期末增长72%,基金累计结余是“十二五”期末1.12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15年连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75元提高到108元;工伤伤残津贴年人均达32289元,较2015年的22332元增长44.58%。失业保险金年均增长7%。(失业保险金调标由省上确定,增长按上级确定标准计算)。归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0.9亿元、职业年金2.14亿元委托投资运营。运用全国社保基金监管系统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十三五”期间,共查处违规冒领社保基金847起,涉及金额183.2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体运行安全平稳。

三、优化人才培养工作机制,人才队伍建设成效突出。技能人才培养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普惠制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基本建立,技能提升和转岗技能培训不断加强,人才评价逐步向社会化、市场化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成长环境不断改善。人才规模迅速扩大,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职称评聘政策继续向基层倾斜,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成效显著,人才贡献率不断提高,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明显。全市技能人才总量比“十二五”期末增长30.6%,高技能人才占比达8.73%,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十三五”末,全市有职业技能人才47409人,其中高技能人才4686人。专业技术人员13744人,其中:高级职称2427人、中级职称324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退休1人、死亡1人)、省政府特殊津贴6人(退休3人、死亡1人)、省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2人(死亡1人)。

四、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活力明显增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合同制度管理进一步规范,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用人机制基本建立。公开招聘工作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招聘、定向招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及专项招聘等人才招聘计划顺利实施,基层人才缺乏、人员紧缺问题逐步缓解。“十三五”期间,全市引进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3人,合同签订率达到100%。

五、深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机制基本建立。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薪酬调查、工资指导线制度、欠薪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稳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政策逐步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乡镇工作补贴等制度逐步完善并推进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有序推进。技术和知识参与分配的机制初步建立,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逐步建立。

六、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逐步完善,有效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十三五”期间,全市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签订率大幅提高,企业集体协商机制顺利推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逐步形成。到2020年末,全市城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9.68万人,签订率达98%,涉及各类用工企业483户。劳动关系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逐步凸显,劳资纠纷得到有效控制,规范有序、公正均衡、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逐步形成。劳动保障监察网全面覆盖,用人单位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分类审理机制,实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逐渐缩短依法处理好群体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时限。乡镇(街道)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制度、裁审衔接制度、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服务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8.1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73.58%。到2020年末,全市累计办理举报投诉案件263件,为2542名农民工解决被拖欠工资3108.81万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制定出台了《文山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并在商业银行设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基本建立。到2020年末,全市已有901户各类性质的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5124.17万元;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58户16053.62万元。

七、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省、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形成,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五年来,已新建了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平坝镇、马塘镇、古木镇、东山乡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站,总投资1771.78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快,社会保险费用收缴、待遇发放,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工资发放全部进入文山州智慧人社综合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化管理。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47.56万人,户籍人口持卡率达90%,基本实现户籍人口全覆盖。

八、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实现。始终把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作为助推全市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不断健全政策支撑体系,持续精准发力,有力推动农村劳动力技能素质提升和转移就业,为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续增收和稳定脱贫发挥积极作用。“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23万人。创建就业扶贫车间50个、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0.464万人、发放吸纳就业补贴22.7万元。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0.5908万人、发放岗位补贴6373.15万元。为各类就业人群搭建“线上线下”就业对接平台,帮助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十三五”期间,全市共举办各类招聘活动253场次,提供就业岗位8万个次,发布招聘信息50期,提供岗位8万个次。按照社保扶贫三个100%要求,切实加强信息比对,建立明细台账,强化动态管理,确保全市符合参保条件的4.4万人100%参保入网。对0.96万“三类人员”实施养老保险费100%代缴,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0.91万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口享受养老金待遇全覆盖。基础养老金年人均标准从900元提高到1296元,增幅44%。丧葬费从600元提高到1296元,审核支付兑现8936人丧葬补助金642.12万元。发放4409人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2046.6万元。

“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仍有许多困难不足和薄弱环节,与新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趋势、与市委市政府赋予的职责任务、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还有差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有效应对各种挑战,振奋精神,勇于担当,积极进取,不断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专栏1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

单位

2015年

基数

2020年

目标

2020年6月30日实际完成值

2020年末

预估值

(一)就业

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0.36〕

〔1.65〕

〔1.64〕

〔1.65〕

2

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万人

〔0.045〕

〔0.25〕

〔0.23〕

〔0.25〕

3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万人

〔0.043〕

〔0.23〕

〔0.2〕

〔0.23〕

4

城镇登记失业率

%

3.3

控制在4.5以内

3.71

3.78

5

城镇调查失业率

%

——

控制在5.5以内

 

——

6

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人数

万人

〔4.36〕

〔37.74〕

〔36〕

〔38.1〕

7

扶持自主创业人数

万人

〔0.06〕

〔0.27〕

〔0.25〕

〔0.27〕

8

创业带动就业人数

万人

〔0.12〕

〔0.79〕

〔0.74〕

〔0.79〕

9

发放创业贷款金额

亿元

——

〔3.11〕

〔2.84〕

〔3.11〕

(二)社会保险

10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省规划目标)

%

71

90

99.9

99.99

11

五大社会保险累计参保人数(省规划目标)(不含医保)

万人

25.71

29.78

30.65

32.85

12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66

3.08

3.06

3.08

1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18.94

19.3

20.55

22.52

14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0.59

1.5

1.49

1.5

15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38

4.81

4.41

4.61

16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省规划目标)

元/月

1918

155

2442

2692

17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万张

21.2

28.6

36.3

47.56

(三)人才队伍建设

18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万人

0.97

1.37

1.30

1.37

19

高技能人才总量

万人

0.31

0.42

0.35

0.46

20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

%

7.54

8.70

8.0

8.73

21

技工院校招生人数(省规划目标)

万人

〔0.08〕

〔1.35〕

〔0.93〕

〔0.98〕

22

参加职业培训人数

万人

2.35

4.11

3.96

4.28

23

获得职业技能证书人数(含专项能力)

万人

2.06

4.09

3.75

4.19

24

技师、高级技师人数(省规划目标)

万人

0.31

0.42

0.35

0.46

25

人才贡献率(省规划目标)

%

17.22

22

21

22

(四)工资和劳动关系

26

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率(省规划目标)

%

13.4

年均增长

13.35

13.35

27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5

0.6

98

98

28

集体合同签订率

%

90

1

95

95

29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5

0.6

98

98

30

劳动保障执法主动监察用人单位覆盖率

%

98

98

99

99

31

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县级城市覆盖率(省规划目标)

%

100

100

100

100

32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100

99

99

99

(五)服务体系建设

33

县(市)服务设施建设达标率

%

75

100

100

100

34

乡镇服务设施建设达标率

%

35

100

50

50

35

乡镇信息网络联网率

%

100

100

100

100

36

全员劳动生产率(省纲要目标)

%

5.86

5.5

6.5

6.5

注:〔〕为5年累计数。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经济结构和社会格局深刻变化,特别是新冠感染疫情对世界发展的冲击不断扩大和加深,世界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增速放缓,国际贸易体系加快重构,产业结构和产业链重新调整,全球科技竞争日益加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经济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发展动力转向创新驱动,工业化进入全新的人工智能制造期,城市化进入城乡人口双向流动期,人口老龄化进入凸显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入全面推进期。2021年,将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实践中的重要作用将进一步凸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新机遇、新挑战。

一、发展机遇

——国家层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出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全省层面。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要求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这是云南发展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更是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大机遇。云南既是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区、长江经济带等多个国家战略的交汇点,又是南亚东南亚区域经济的中心点。这个经济区域内包括国家或地区涉及范围广,人力资源富集,发展潜力巨大,将给云南带来巨大发展机遇,也为各类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更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创新、拓展空间、健全服务体系提供发展机遇。

——全州层面。文山是中国对外开放的前沿,地处中越两国以及广西、贵州、云南三省(区)交界的中心地带,是云南通往珠三角最便捷的通道,更是云南走向大海的唯一通道。将依托文山州区位、人文优势,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形成连接相邻州市、省区、周边国家的内联外通能力,构建全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重要枢纽、中国连接印度洋、太平洋的重要能源安全枢纽和云南省连接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枢纽。目前通往国内外的水、陆、空全方位运输格局基本形成,与世界的时空距离正逐步缩小,铁路、航空、公路等为一体的综合立体交通条件还会迎来更大的改善,文山将会成为云南连接南亚东南亚、珠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集散地。随着边贸口岸、大通道优势的发挥,“四大”重点优势产业的迅猛发展,区域发展新格局正在形成,为促进就业创业、农村劳动力融入城镇、人才集聚、公共服务承载能力建设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迎来大好时机。

——全市层面。省委省政府文山现场办公会、州委州政府文山市工作专题会明确了文山市发展定位:打造成为世界三七之都、绿色铝创新发展示范基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当好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文山市州府优势、资源优势不断显现,特色产业不断完善,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努力构建“一核引领、双极驱动、两廊互动、四带联动、多点支撑”的发展格局,加快发展“四大”重点产业,就业环境和就业容量将大幅提高,这将为我市扩大劳动就业机会和进一步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提供坚强的动力支撑。

二、面临挑战

——就业创业方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进,化解产能过剩,淘汰“僵尸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带来的结构性失业将更加突出。全市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技能人才短缺、高校毕业生供求不匹配等结构性矛盾逐步凸显。转移就业人员培训、跟踪服务不到位。

——社会保险方面。经济增速放缓,人口老龄化加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空间压缩,社保基金长期平衡和安全运行压力加大,影响社会保险可持续发展。

——人才工作方面。现有人才规模和人才结构无法满足经济转型和社会快速发展需要,人才队伍建设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不相适应,制约和影响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

——人事制度方面。为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人事制度改革尚需进一步深化,建立一套灵活高效的人事管理机制任重道远。

——劳动关系方面。劳动者就业选择性加大、话语权增强,权益诉求及其表达方式发生明显变化,劳资纠纷调处难度越来越大。影响劳动关系稳定因素增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劳资纠纷调处机制尚难适应复杂多变的劳动关系,劳动执法监管和劳动争议调处的服务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迈进新时代、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国内外发展环境和条件的深刻变化,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形势,全面落实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基本理念,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思路,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紧紧围绕云南“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战略要求和文山“一极三枢纽两示范”发展定位,聚焦“四大”重点优势产业发展,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支撑和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服务大局、科学发展。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宏伟目标,牢牢把握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努力适应发展新要求和人民新期盼,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创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深化改革与促进改革、调整结构和改善民生更好地结合起来,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工作措施,维护就业机会均等,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深化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探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新规律、服务新模式,激发发展新活力,切实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以人为本、成果共享。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健全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获得更高水平的民生保障,共享发展成果,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践行法治、维护公平。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展,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制度公平保障群众权利公平,以政策落实保证群众权利实现,努力维护和平衡好各类群体的权益。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宏伟目标,紧密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实际,统筹确定未来五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失业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十四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0.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0.03万人,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持续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完善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建立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实现基金的安全可持续运行。到“十四五”期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0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80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85万人。

——形成服务创新发展的人才资源保障体系。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围绕创新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培育本土创新人才,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逐步形成规模宏大、结构优化、效能显著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实现人才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人才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人才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到“十四五”期末,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8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为23:32:45;职业技能人才达5.66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0.56万人,占职业技能人才比例达9.89%。

——逐步提高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构建符合事业单位特点、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治素养、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敢担当、作风正、工作实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

——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工资结构更加优化,绩效核定、分配更加科学规范。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更加健全,支付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工资收入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更加合理,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差距逐步缩小。

——推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工作体制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到“十四五”期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8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9%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

——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基本建成,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全面建立,标准体系基本健全,服务流程更加规范,基层服务条件更加完善,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覆盖城乡、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的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全面建成,服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广大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2025年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 53.5万人,持卡人口覆盖率达100%。

专栏2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标

2020

2025

属性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0.26]

[>1.2]

预期性

2.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万人)

[0.045]

[>0.2]

预期性

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万人)

[0.043]

[>0.02]

预期性

4.城镇登记失业率(%)

3.76

<3.8

预期性

5.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人数(万人)

38.1

55

预期性

6.扶持成功创业人数(万人)

[0.0466]

[>0.2]

预期性

7.发放创业贷款金额(亿元)

[0.7589]

[>2.75]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8.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17

5.08

预期性

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2.52

24.8

预期性

1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5

2.25

约束性

11.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61

5.85

约束性

三、人才队伍建设

12.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1.37

1.8

预期性

13.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22:31:47

23:32:45

预期性

14.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0.46

0.56

预期性

1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

8.73

9.89

预期性

16.参加职业培训人数(万人)

2.35

4.28

预期性

17.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

2.06

4.19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8.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8

>99

预期性

19.集体合同签订率(%)

95

>98

预期性

2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75

>85

预期性

2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9

>99

预期性

22.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90

>90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23.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

90

100

预期性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第三章 “四五期间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一节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促进更高质量就业

把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全面完善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开放的就业政策,着力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有效应对失业风险,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一、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价机制。健全政府部门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把稳定和扩大就业列入考核政府绩效重要指标内容,进一步落实政府促进就业的法律责任。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结合全市产业转型升级、优势特色产业和通道经济发展,着力培养新的就业增长点,扩大城镇就业规模。发挥政府公共投资、重大项目、产业园区对就业的拉动作用,扩充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现代服务业就业容量,鼓励和扶持中小微企业积极带动就业。顺应现代社会服务需求,助推现代服务业发展拓展就业。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将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指标,实施宏观经济决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价制度。

二、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的衔接,财政公共投资向就业容量大的产业项目倾斜,加大创业就业税收优惠、金融扶持政策力度,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加强就业政策与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的有机衔接,准确把握就业政策方向,完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的基础政策,促进就业政策的公平与公正。着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提高就业质量。围绕“两个园区建设”,研究制定促进边疆少数民族、生态绿色产业发展的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促进多种形式就业,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积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职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和网络化发展。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就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社会提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

三、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健全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建设政策优惠、环境友好、生态宜居的创业创新环境。完善和落实好扶持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创业贷款扶持、税收优惠、社保费减免等力度,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逐步扩大创业扶持对象范围,使更多的创业群体获得创业扶持。加快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推广新型孵化模式,建设一批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进一步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创业服务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创业服务,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创业引领计划,打造“青年梦·赢未来”创业大赛活动品牌,树立一批创业典型,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支持发展创业组织,推动成立创业协会、创业联盟,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扶持创业。

四、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首位,通过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提供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健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到基层就业的激励政策,完善基层服务保障机制,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月、服务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活动,建立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和衔接共享机制,提供职业咨询、岗位推荐、就业见习、职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实施就业创业帮扶和个性化指导。完善就业援助机制,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计划,通过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乡村公共服务岗位、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近就地实现就业。实施失业人员再就业帮扶行动计划,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采取适应性、订单式培训,提高技能水平,提升失业人员再就业竞争力,切实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安置工作。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行动计划,完善转移劳动力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异地转移就业协调和就业跟踪服务机制,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规范化水平,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和稳定转移就业。实施妇女就业援助计划,积极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妇女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同时带动其他人实现就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妇女劳动力的培训意愿结合市场用工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开展有针对性技能培训,通过培训促进妇女劳动力掌握一门技术,提升就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积极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鼓励无法外出的就业困难妇女劳动力就地就近从事灵活就业助增收。加强与家政公司、学校、手工刺绣、后勤服务等公司对接联系,结合妇女特性,多开发适合妇女就业岗位。

五、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明确州、市、乡镇、村(社区)四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职能定位,加快推动村级就业创业服务站建设。健全完善就业创业服务制度,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优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系统,加强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平台建设,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队伍培训。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就业创业服务,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提供方式。充分利用“智慧人社”数据资源,做好就业失业动态分析监测,科学研判劳动力供求发展趋势。完善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稳定就业长效机制。完善失业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应对预案和工作机制。建设集求职登记、信息发布、就业培训、人才交流、职业介绍等服务为一体的信息化、标准化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推进计划,培育和发展多层次、多元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就业中介服务。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尊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市场主体地位,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

专栏3促进就业行动计划

01.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适应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需要,将就业创业有机融合,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建立涵盖毕业生校内校外各阶段、求职就业各环节、就业创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健全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数据库,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就业见习等就业服务。普及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加强部门之间工作衔接、推动毕业生就业创业。

02.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计划。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通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乡村公益岗位及政府购买岗位

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近就地实现就业。

03.失业人员再就业帮扶行动计划。将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失业人员纳入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体系,加大职业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力度,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积极接续社会保险,促进其尽快再就业或自主创业,尽最大努力缩短其失业周期。

0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行动计划。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组织化程度,完善转移劳动力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完善异地转移的就业协调和就业跟踪,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05.打造“青年梦·赢未来”创业大赛活动品牌。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激发广大青年创新创业热情。加强对大赛的全程直播与媒体宣传,扩大鼓励创业的知晓面,提升创业帮扶的获得感。通过政策扶持、资源对接,实现创业项目挖掘和典型培育,为创业者提供更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

06.特殊就业人群职业技能培训。加大贫困家庭子女、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等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力度,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

六、加强职业能力提升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劳动者自主选择、政府购买服务和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加大培训补贴资金投入,提高培训质量,全方位提升人力资本质量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开展劳动者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对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农民工、失业人员、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人员,免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充分发挥企业在职业培训、技能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实施职工职业技能轮训,提升在岗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就业稳定性。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校企合作、互联网+职业培训等培训模式,按需定向、定岗、定员开展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

专栏4职业培训行动计划

01.劳动者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和新成长劳动力技能提升、在岗职工技能提升、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战略性新兴产业紧缺劳动力技能提升等计划。

02.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开展订单、定向和定岗式职业技能培训,对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等新生代农民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为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培训。

03.特殊就业人群职业技能培训加大贫困家庭子女、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现役军人和残疾人等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力度,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

04.市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建立一批功能齐全、设施先进、利用率高、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

第二节 实现全民享有社会保障 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式,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和水平,健全覆盖城乡、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法定人员全覆盖、水平适度、运行稳定、管理服务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障网。

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畅通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通道,推进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和跨制度无障碍转移接续。鼓励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企业年金,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补充保险相衔接。坚持“先保后征”原则,继续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积极引导被征地农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规范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建设。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保障方式,探索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合作模式,形成多层次的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工伤病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接做好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和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工作。

专栏5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01.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国家渐进式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政策。逐步提高待遇水平,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02.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并落实多缴多补、长缴多得、助残扶贫政策,适时提高最低缴费档次,积极推进基金省级管理和投资运营,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

03.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坚持“先保后征”原则,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措施,形成与征地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各项政策相配套,合理、规范、可持续的保障机制。

04.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研究健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05.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全面贯彻落实省级统筹政策,建立健全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以外卖、网约车行业从业人员为重点,建立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推进完善工伤康复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工伤病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工伤病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基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建立待遇合理调整机制。根据国家、省、州的安排部署,逐步完善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依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物价上涨等因素,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缩小不同制度间的待遇水平差距。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完善差别化、可浮动的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和正常待遇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三、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强化社会保险普法宣传。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补充完善,为全民参保提供基础支持。继续实施“同舟计划”,推进建筑等高风险行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扩面行动计划。规范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政策,健全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人员长期持续参保、持续缴费,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重点做好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业态就业人员等群体参保工作。

专栏6 全民参保行动计划

01.继续开展全民参保登记。以社会保险全覆盖和精准扩面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数据采集、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补充完善,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实现动态更新,为全面参保和精准扩面提供支持。

02.做好重点群体参保工作。以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业态就业人员等为重点,扩大参保覆盖面,鼓励持续参保。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把有稳定劳动关系人员纳入参保管理。对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实施工伤保险扩面行动,实现应保尽保目标。

03.做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省级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构建省、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为一体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四、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加强社会保险经办业务风险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推进基金监督法制化、规范化、日常化,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加强社会保险基金专项监督检查,建立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健全社会保险欺诈、冒领案件查处和移送制度,建立基金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推进预决算编制管理。完善筹资机制,探索建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机制,增强基金支撑能力。拓宽社会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渠道,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投资回报率。健全基金投资运营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社会保险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五、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依托省级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构建省、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参保登记、待遇发放、资格确认、基金安全监管为一体的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服务网络,推进“同城通办、异地协办、一窗全能”的业务模式,基本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无纸化、参保档案电子化、清单打印自助化。有机整合市乡(镇)社保经办机构,切实提升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推进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标准化建设。

专栏7 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

01.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省级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构建省、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为一体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02.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通过项目实施切实改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环境,提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三节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文山市委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市发〔2018〕31号)精神,加快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努力造就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具有文山区域特点的人才制度体系。

一、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实施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大力培养支撑全市产业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保障和落实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用人单位自主权,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健全人才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改进人才评价考核方式,建立培育人才评价市场化、社会化机制,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和市场专业中介力量参与评价;以品德、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为导向,进一步破除“四唯”倾向,深化重点领域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人才激励惩戒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扩展知识、技术、技能和管理要素参与分配途径,落实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政策,健全人才薪酬体系,提高科研人员和技术工人待遇;做好全流程科研诚信承诺和惩戒制度,设立严重失信行为清单,组织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建立人才优先发展保障机制,创新人才工作服务发展政策。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大新型城镇化建设、旅游业开发、高原特色农业、生物医药、新型冶金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人才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支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规模适度、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落实好高层次人才培养与上级人才培养计划和项目相衔接的办法措施,加大推送文山人才进入州级、省级甚至国家级人才培养项目力度。实施青年英才培养计划,着力培养高层次青年人才,善于发现、重点支持、放手使用青年优秀人才,构建青年人才快速成长通道。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好人才向基层、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的激励政策。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进职称评审与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相衔接。加强本土高层次人才培养,配合遴选培育一批扎根文山的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的“七都名医名院长”“七都名师名校长”“七都文化名家”等七都牌人才培养工程,鼓励各类人才干事创业。

三、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强化高技能人才培养,全面落实省级《关于创新型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覆盖所有城乡劳动者、贯穿劳动者职业生涯全过程、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积极组织企业一线职工和相关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努力提高高技能人才在技能劳动者的占比。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充分发挥企业和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双主体作用”,建立校企联合、产教结合培养模式,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鼓励优秀技能人才参加各级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拓宽人才成长通道,支持在职劳动者参加职业技术继续教育,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技工院校毕业生和开放大学毕业生在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享受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实施省高层次人才“首席技师”、“兴文英才”首席技师、“七都首席技师”人才培养工程,发挥高端引领导向作用,选拔培养和不断壮大我市高层次技能人才队伍。

四、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全面落实《云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办法(试行)》《文山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等各类人才政策,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加大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力度,营造良好的引才环境,以文山籍人才回引为重点,加大各类人才引进力度。依托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等平台,大力实施引才项目;建立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用人主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引才;关心关爱引进人才,在人才公共服务机构设立高层次人才引进“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供规范便捷的专业技术管理服务。

专栏8 人才优先发展行动计划

01.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行业专业机构现有资源,每年开展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训。

02.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依托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100名高技能人才。

03.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建设一批专家服务基地,每年引导10名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服务。

04.职业培训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05.劳动者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和新成长劳动力技能提升、在岗职工技能提升、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战略性新兴产业紧缺劳动力技能提升等计划。

 

第四节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有效促进公共服务发展。

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持续推进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以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为重点,全面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各项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落实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发挥聘用合同在人员聘用、待遇、考核、奖惩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落实好公开招聘制度,除政策性安置和涉密岗位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施凡进必考,创新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方式方法。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直聘等方式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新型用人机制。稳步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实施岗位结构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的支持力度,拓宽事业人员的成长通道。指导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各行业特点和需求的考核机制。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处分等规定,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机制,进一步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全面落实文山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工作。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创新创业并取得合法报酬。

第五节 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对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正确处理公平和效率的关系,缩小工资收入分配差距,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完善初次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一、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加强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设,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劳动报酬支付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防范、查处和惩治、惩戒力度,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国有企业薪酬监督管理机制,构建符合国有企业负责人特点的薪酬管理制度,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引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健全落实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二、完善适应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收入的比重。以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为导向,深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构建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制定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人员工资倾斜办法,完善鼓励高层次、高技能和紧缺人才到基层一线工作的待遇倾斜政策。在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符合我州实际的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分配制度。

第六节 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实施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健全协调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工资支付办法,规范企业工资行为,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提高劳动监察执法效能,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

一、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力度,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巩固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劳动合同履行质量。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提高集体协商的时效性。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工会、企业代表在制定劳动合同标准、调节收入分配、集体协商等方面的作用。引导用人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规范用工制度,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建立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建立风险预警信息采集机制、预警分析机制。畅通投诉举报和维权渠道,加强劳资纠纷隐患日常排查力度。坚持预防宣传与督查整治相结合,推进分类监控制度建设,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运用,提升监察执法质量和效率。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实现监察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建立完善劳资纠纷化解处置预案和工作手段,提高应对紧急重大风险的能力。强化联合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多部门联动执法,对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高效稳妥化解矛盾,形成有效震慑。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完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

三、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以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为重点,健全多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调解网络,加快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仲裁机构的实体化建设步伐。创新仲裁办案方式,简化优化仲裁办案程序,逐步提高终局裁决比例。规范仲裁院设置管理,加强仲裁员职业保障,推进仲裁职业化发展进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集体劳动人事权利争议处理机制。建立健全仲裁机构与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和裁审衔接机制,提高仲裁效能和办案质量。

四、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完善市、乡镇、村(社区)三级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就业指导和创业服务,合理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积极创造乡村就业岗位,帮助就近就地就业。优化完善扶持农民工,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创业政策措施,形成转移就业与返乡创业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以培养技能实用型和技术熟练型农民工重点,进一步健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在农民工集中就业地建立服务站,切实加强外出农民工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推进农民工劳务品牌基地建设,引导、扶持、培育一批具有特色和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的农民工务工品牌。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法制化建设,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专栏9 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动计划

01.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02.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加强工资支付监察执法,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欠薪争议调解仲裁,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

第七节 建立人社防贫减贫机制

做好人社防贫统筹工作,坚持外出转移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共同发力,促进人才扶贫和技能扶贫提质增效,推动社保扶贫政策动态全覆盖,落实特殊倾斜政策,开启减贫事业与乡村振兴战略同步推进协同联动的新时代。

一、全面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就业。抓住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契机,促进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增加当地就业岗位,促进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增收。完善输出劳动力的持续帮扶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做好农村劳动力“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就业服务,实施“动员、培训、转移、服务、维权”等全链条就业帮扶。支持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组织暂时无法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从事种养殖业、现代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和旅游产业、文化体验、健康养生、特色手工业、餐饮业、家政服务业等行业。开发一批乡村公益岗位兜底安置无法外出就业、无产业扶持的脱贫劳动力和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

二、社会保险助力防贫减贫。实现贫困人员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持续支持帮助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注掌握扶贫平台贫困人员数据变化,做到新增一个、纳入一个,达龄一个、发放一个,确保全面实现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同时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的作用,保障相对贫困人员参保权益,提高深度贫困地区企业稳岗补贴标准。推动工伤保险扶贫政策落地生效。紧紧围绕“防止因伤致贫返贫”这条主线,严格工伤保险参保缴费、社保经办、待遇发放环节,积极发挥工伤保险在脱贫攻坚中预防和减少贫困的作用,助力精准脱贫。

三、推进防贫减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拓宽转移就业渠道,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加大金融支农力度等。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在薪酬待遇、职务职级晋升、干部人才选拔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大力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计划,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到基层开展智力扶贫服务活动,围绕基层经济发展需求,动员组织各类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技术咨询、专题培训、联合攻关、科技推广等服务活动。

四、增强技能防贫减贫功能。落实技工院校招收贫困学生优惠政策。对家庭贫困的学生给予学费减免,生活补助等优惠政策,努力使更多相对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技工教育,实现技能就业。开展免费技能培训服务。由公共服务机构针对贫困劳动力组织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所需资金实行全额支付,并给予适度补贴。

专栏10 人社防贫减贫重点任务

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做好各项扶持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快搬迁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强化安置点后续管理服务,准确摸清易地搬迁群众信息。巩固和完善劳务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构建后续产业发展体系,把产业就业扶持措施精准落实到每个安置点、每户搬迁户、每个搬迁对象,根据搬迁群众需求,建立针对搬迁群众的分层次、持续性、常态化职业技能培训机制,确保搬迁群众实现“能致富”。

第八节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一、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加快推进人社信息化建设工程,推进工伤联网结算、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就业信息监测等重点建设,打造“互联网+人社”升级版,有机整合就业、社保、劳动监察、工伤认定、人事人才等多个网络服务体系,建立一体化公共服务信息平台,逐步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渠道的有机衔接,形成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动服务能力,真正实现多模块数据共享和网上公开、网上咨询、网上查询、网上办事“一网通办”目标。依托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部门间的协同共享,逐步拓展基于互联网等社会化途径的信息资源获取途径。运用云计算技术,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支撑保障能力。逐步建成全网安全监测系统,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专栏11 信息化建设工程

01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以上级平台系统为支撑,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创新提升行动建设,集中整合数据资源,简化优化业务流程,推动人社系统信息化服务,全面提升人社信息化创新应用水平。

02社会保障卡工程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支持社会保障卡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应用。建立社会保障卡应用平台和覆盖广泛的用卡终端环境,健全社会保障卡便民服务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卡规范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

(二)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劳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功能。建立更加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整合经办管理服务资源,合理配备经办管理服务人员。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平台建设,构建一体化的人才公共服务网络。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规范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项目清单,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提升公共服务可及性。

专栏12 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

01.劳动就业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就业援助、就业见习服务、联合招聘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农民工培训、12333咨询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

02.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服务等。

(三)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家标准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统一,各项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实现标准配置,加快推进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机构统一、柜台统一、服装统一的窗口服务品牌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流程科学、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全市人社服务水平和能力大幅提升。

(四)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市、乡镇、村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建设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设施,全面提升人社保障硬件水平和综合服务保障能力。

专栏13 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工程

01.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市、乡两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改善服务环境,配备必要设备。充分依托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开展网上经办服务。

02.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改善。文山市人力资源登记、培训、考试、招聘、咨询等公共就业服务提供办公硬件基础设施条件。

03.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强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切实改善就业创业、人才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服务条件。

(五)加强人社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全市人社系统队伍建设,统筹抓好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评比表彰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进一步充实人社队伍,优化人员结构,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等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队伍,有效解决基层服务人员不足难题。分级分类开展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为民、严明务实、业务精湛的高素质系统队伍。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加强作风建设,建立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从严监督管理干部。

第四章 重点项目计划

第一节 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计划

一、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根据全省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要求,为改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环境,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在文山市建设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11个,乡镇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根据乡镇实际确定,原则上不低于300平方米,投资按照新建80万元/个投资,预算总投资880万元。建设起止年限2021-2025。

二、人才与公共就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突出职业技术(技工)教育类型特色,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优化结构与布局,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助推多层次、广覆盖的公共实训体系建设,依托职教园区现有资源建设,在文山市建成免费开放、无偿使用、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公共实训基地,改善文山市人力资源登记、培训、考试、招聘、咨询等公共就业服务提供办公硬件基础设施条件。拟在文山市新平街道新建人才与公共就业实训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人力资源大厅10000平方米、实训楼7000平方米、技能培训教室2500平方米、食堂办公楼停车位等,预计投资15000万元。建设起止年限2021-2025。

第二节经费类项目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预计到“十四五”期末,全市享受市级财政配套的城居保人数预计将达到10万人,预计总投资2462.75万元,其中:

(一)加发基础养老金:2021年领取养老金人数为5.46万人96.7万元,预计五年总投资483.50万元;

(二)一次性丧葬补贴:2021年死亡人数为0.2万人192.33万元,预计五年总投资961.67万元;

(三)代缴3-4级轻残人员养老保险:2021年3-4级轻残人员人数为0.38万人38万元,预计五年总投资190万元;

(四)为三类人员代缴养老保险(低保、特困、档卡):2021年三类人员人数为1.09万人109.54万元,预计五年总投资547.70万元;

(五)2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提高缴费补贴2021年200元以上缴费档次人数为2.52万人55.98万元,预计五年总投资279.88万元。实施年限2021-2025。

二、就业扶贫项目—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让贫困劳动力掌握技能,提高就业率和工资标准,增加收入,拟在全市1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人均补贴标准800元,预计培训15000人次,预计总投资1200万元,实施年限2021-2025。

第五章 组织实施

“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突出重点、统揽全局,努力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节 加大财政对公共服务的投入

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政府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正常投入机制和分担机制,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建设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保障重大项目的实施。

优先安排就业创业资金投入。加强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硬软件建设。加大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财政补贴力度,确保促进就业创业、就业援助扶持等政策落到实处。

优先保证人才工作资金投入。根据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全面开展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拓展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加大高层次人才、创新型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财政投入。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快速发展。

强化对社会保障的支持。强化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补贴,多渠道充实社会保险基金,保障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所需的财政补助。积极支持基层社保经办机构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加大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等投入。完善向社会购买社保经办服务的财政预算、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基层社保经办业务人员、稽核队伍不足问题。

第二节 加强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着力优化机构设置。优化基层社保经办机构设置,整合基层社保经办机构人员力量,切实提升基层社保经办服务能力。

着力优化人员配置。分级分批开展系统干部全员培训,着力提升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基层经办人员业务培训,积极提升基层经办服务水平。完善激励机制,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发挥激励作用,有效激发系统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着力规范窗口服务。加快窗口建设,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服务场所便民化、服务行为规范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

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部署、推进、检查“三同步”。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畅通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节 强化规划实施

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宣传引导,把规划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作为考核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依据。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实施,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组织实施。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严格规划监督实施。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考评机制,强化重点指标和重点任务定期检查和动态监测,确保规划有序推进实施。

推进重大项目实施。根据人社公共服务领域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因地制宜实施一批基础性和示范性项目,推进实施重大政策与重大项目有机结合。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明确项目实施主体,规范项目审批、资金筹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程序,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投资建设项目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性质

建设

建设起止年限

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万元)

资金来源

效益分析

备 注

上级

补助

地市

配套

自筹

其它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

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市人社局

新建

公益

2021— 2025

新平等11个街道、乡镇,项目建筑面积分别为300 m2,

880

880




为改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环境,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

按计划实施

2

人才与公共就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市人社局

新建

经营

2021— 2025

文山市新平街道新建人才与公共就业实训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人力资源大厅10000平方米、实训楼7000平方米、技能培训教室2500平方米、食堂办公楼停车位等。

15000



15000


在文山市建成免费开放、无偿使用、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公共实训基地,改善文山市人力资源登记、培训、考试、招聘、咨询等公共就业服务提供办公硬件基础设施条件。

按计划实施

经费类项目













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

人社局

新建

公益

2021~ 2025

预计到“十四五”期末,全市享受市级财政配套的城居保人数预计将达到10万人

2462.75


2462.75



解决农村年满60周岁老年人生活后顾之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分年度实施(每年492.55万元)

2

就业扶贫项目—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

人社局

新建

公益

2021—2025

在全市1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人均补贴标准800元,预计五年培训15000人次

1200

1200




让贫困劳动力掌握技能,提高就业率和工资标准,增加收入

分年度实施(每年240万元)

合计







20422.75

5422.72


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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