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多部门协同联动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5日     作者:朱光达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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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参保筹资水平逐年提高,个人缴费标准逐年提高增幅大,导致部分困难群众家庭负担加重,一定程度影响参保“应保尽保”。为做好低收入人口参保动员,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保障低收入人口全覆盖,市医保局与税务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卫健部门、民政部门、残联部门“左右协同”实时推送和共享参保信息。“上下联动”依托各乡镇(街道)社保中心信息维护,实现脱贫人口、低收入人口参保悉数入库,确保不漏一人。

一是税务、医保、乡镇(街道)大力开展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动员,建立困难群众参保缴费动态机制,文山市医疗保障局、文山市乡村振兴局、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市税务局联发关于做好脱贫户、三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文市医保发〔2021〕25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在每年2月25日前务必做到全市脱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当年“应保尽保”。按文件要求,各部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税务局推送缴费情况,乡村振兴局每周审核脱贫人口、“三类人员”缴费情况,并反馈各乡镇(街道)催缴,助推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快速缴费,截至1月24日,城乡居民保率达97.61%。其中:脱贫人口和“三类”人员参保率达99.11%,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按月比对排查困难群众参保标识情况和待遇享受情况,发现住院病人个人自付费用超过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情况的,及时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调查处理,有效预防因病致贫返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