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2021年以来河长制推进情况进行督察

信息来源: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0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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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山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市级督察制度》,2021年5月11日—13日,市级督察领导、市人大常委会黄利副主任带领市人大农环委、市河长办组成督查组,对新街乡、红甸乡、马塘镇和追栗街镇等10个乡镇,实地查看解放大沟、那么果河、老熊洞河、秉烈河、头塘水库、以腻资水库、芹菜塘水库等1条沟渠6条河流8个水库,并听取了部分乡镇2021年以来河长制推进工作情况汇报。

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和听取工作汇报,督查组对2021年以来我市河长制工作推进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2021年以来我市大部分乡镇(街道)对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措施有力,落实有效,河长制工作开展总体情况较好,为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基础。但仍然存在个别乡镇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督查发现:解放大沟李凹塘渠道边有零星遗弃农药瓶和农药包装袋,石盆渡槽两边乱扔垃圾、牛粪乱堆现象突出,那么果河、乾田寨小河腰店段河道有零星垃圾,法克河违章建筑未拆除,老熊洞河河道内有少量枯木,暮底河五家寨河岸有部分村民晾晒牛粪和石桥段河道有少量垃圾,秉烈河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有少量垃圾,新马房水库坝上建筑钢管未清运,芹菜塘水库档案资料不规范、记录不完整,山后水库管理范围有零星垃圾,以腻资水库坝上有少量牛粪等。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建议:

(一)高度重视,狠抓宣传。要站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政治高度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加大“河长清河行动”的“清四乱”专项整治力度,并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介的作用,全方位宣传《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加大投入,完善设施。要把“河长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尽快启动河湖库渠周边村寨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调整水源地种植结构,控肥减药,尽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并加大截污治污工作。(三)部门联动,痕迹管理。健全完善政府牵头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多头执法而执法力量又不足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工作中强化痕迹管理,做好查缺补漏和健全台账工作。(四)压实责任,加强治理。完善由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河渠分段、湖库分片分点负责清理的责任机制,定期开展“清河行动”,并结合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修改完善乡村《村规民约》并严格执行,同时定期不定期组织群众开展清理河湖库渠公益行动。(五)严格执法,完善机制。依法依规对破坏水质、污染河湖库渠的企业或个人严肃查处,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清河行动”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整治成果,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新成效。

(农环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