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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信息来源:文山融媒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2日     作者:田娟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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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下午,文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市2022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文山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市三七打假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23年度民生实事代表票决项目和2022年未完成票决项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市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文山市2022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 <文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文山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文山市三七打假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对2023年度民生实事代表票决项目和2022年未完成票决项目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表决通过了《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文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议》、《市四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柏应明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的同志面对宪法庄严宣誓,并作履职承诺。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柏应明主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利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泽、邓红英及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杨银南、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委员会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到会指导。

人事任免事项如下:

任命张云利同志为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刘曼同志为文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柏再贤文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马润涛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