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兰《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权利人:李树兰,身份证号:532621196406307027,将位于文山市下瓦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证书号:文集用(1998)字第00012号,宗地号:A-45-2-1,宗地面积:286.52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树兰
2019 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