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单位概况

信息来源:文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13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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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9〕9号)和《中共文山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文市发〔2019〕4号)、《中共文山市委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市发〔2019〕5号)精神,文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政务服务局)是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文山市行政审批局、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

市政务服务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受局领导委托,组织处理政务局相关工作;承担文秘、人事、行政后勤、财务、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安全、督办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各股及中心的工作,督促、检查有关股、中心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的情况;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群团组织(工会、妇女、青年)、干部教育工作;负责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二)政务服务管理股。负责市级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投资项目进驻政务中心集中审批、集中服务的监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拟订、调整修改完善和组织实施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负责政务中心场地及集中审批规范化建设,做好后勤服务、安全管理等工作;做好政务服务相关数据资料收集统计和上报等工作。贯彻行政审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拟订相关制度;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部门编制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负责审查各部门拟订的行政职权类事项实施办法,规范政务服务标准。

负责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信息技术服务股。负责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网络审批服务平台建设与维护,拓展“互联网+”业务,协调做好网络应用与维护等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市属相关部门网络审批平台应用业务;做好网络信息发布工作。

(四)政策法规和交易监督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等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组织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及交易行为的监督工作;负责受理和承办本系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投诉和听证等工作,并做好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审核和报备等工作。

(五)行政审批服务股。履行相关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和服务职责,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压缩审批时限等工作;负责与行业监管部门对接协调提高本单位审批质量效率;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做好组织协调、跟踪督办等工作;负责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政务服务局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由局长或副局长兼任。

市政务服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