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9〕9号)和《中共文山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文市发〔2019〕4号)、《中共文山市委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市发〔2019〕5号)及《中共文山市委办公室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市办发〔2019〕32号)精神,文山市农业农村局是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文山市畜牧兽医局牌子。设10个内设机构,即:
(一)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股
(三)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四)农村社会事业股
(五)计划财务股
(六)科教市场信息股
(七)种植业管理股
(八)畜牧兽医和渔业股
(九)农田地建设管理股
(十)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