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机构设置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06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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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综治维稳、信访、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统筹协调机关信息化建设,承办民政信息管理、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及发布工作。负责组织起草相关政策措施,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履行行政审批及服务职能,牵头协调涉及本部门“放管服”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和纪律检查工作。拟订全市民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评比表彰、科技管理、队伍建设、国际交流合作、因公出国(境)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财务预决算,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彩票公益金管理、监督、使用有关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工作。

(三)区划地名和社会组织管理股。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组织、指导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报批工作,参与地名标准化建设工作。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办法。负责权限内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等有关工作及日常管理。负责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许可。负责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协调前置审查事项。拟订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的政策措施。负责权限内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分类评估和执法监督工作。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取缔非法组织。负责市级直接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负责市级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拟任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承担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

(四)社会救助股。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承担无名、无主遗体处理费用。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五)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担符合政策的离职半脱产原大队干部的定期定量生活补助。

(六)社会事务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做好婚姻登记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康复器具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做好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因战伤残人员的伤残等级评定并建立相关档案。协调救治新增触雷伤员和因战伤残旧伤恶化人员。负责申报、协调和监督因战伤残人员的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以及其他遗留问题补助费的拨付工作。组织因战致残人员安装、修理和更换假肢。协调做好相关信访工作和战区遗留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慈善养老和社会工作股。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定福利彩票管理制度,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民政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组织编制民政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指导、督促、检查民政项目的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跟踪民政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协调民政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民政项目建设信息研究分析,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市民政局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

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